14 關於明確性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不允許授權命令補充規定
(B) 得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
(C) 須使受規範者得預見
(D) 法規內容必須具體明確
統計: A(1542), B(324), C(24), D(28), E(0) #3399611
詳解 (共 2 筆)
專門職業人員違背其職業上應遵守之義務,而依法應受懲戒處分者,必須使其能預見其何種作為或不作為構成義務之違反及所應受之懲戒為何,方符法律明確性原則。對於懲戒處分之構成要件,法律雖以抽象概念表示,不論其為不確定概念或概括條款,均須無違明確性之要求。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茍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得謂與前揭原則相違。
- 明確性原則並非完全禁止授權命令 ,而是要求授權必須具有足夠的明確性。
- 釋字第522 號等解釋指出:立法機關得以委任立法之方式,授權行政機關發布命令,以為法律之補充,雖為憲法之所許,惟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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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 522 號 民國 90年3月9日 理由書 一、立法機關得以委任立法之方式,授權行政機關發布命令,以為法律之補充,雖為憲法之所許,惟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A),始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意旨,迭經本院解釋在案。至於授權條款之明確程度,則應與所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對人民權利之影響相稱。刑罰法規關係人民生命、自由及財產權益至鉅,自應依循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如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須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方符刑罰明確性原則。 |
- 法律中偶爾會使用如「公共利益」、「顯失公平」、「重大事由」等「不確定法律概念」。這類概念雖不精確,但只要在具體情境下可經由解釋或司法審查加以釐清,仍被認為符合明確性原則。
- 釋字第 432 號亦指出: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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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 432 號 民國 86年7月11日 解釋爭點 會計師法有關會計師行為標準、注意義務及懲戒範圍等規定違憲? 解釋文 專門職業人員違背其職業上應遵守之義務,而依法應受懲戒處分者,必須使其能預見其何種作為或不作為構成義務之違反及所應受之懲戒為何,方符法律明確性原則。對於懲戒處分之構成要件,法律雖以抽象概念表示,不論其為不確定概念或概括條款,均須無違明確性之要求。 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B)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 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茍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C),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得謂與前揭原則相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