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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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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臺北市立大學修習教育學程甄試國語文教育常識筆試試題#5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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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5年 - 臺北市立大學修習教育學程甄試國語文教育常識筆試試題#52174 |
科目:
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5年 - 臺北市立大學修習教育學程甄試國語文教育常識筆試試題#52174
年份:
105年
科目:
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14. 明文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 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 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使家長擁有教育選擇權的 法源根據為何?
(A)《國民教育法》
(B)《教育基本法》
(C)《教師法》
(D)《師資培育法》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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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Bagel
B1 · 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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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871093感謝阿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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