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3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甲級:02000 汽車修護#131187
年份:113年
科目:技檢◆汽車修護-甲級
14. 汽車修理廠為業務須要備置預備引擎,得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預備引擎使用證 (A)該引擎不一定是 新品,但必須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 (B)該引擎必須是新品,具新品證明則可 (C)該引擎必須是 新品,並須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 (D)該引擎不一定是新品,只要完整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