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規定不得設立機關的要件,下列何者不屬之?
(A)機關業務職掌重疊
(B)業務性質由民間辦理較為適宜
(C)業務涉特殊專業
(D)機關業務可由現行機關調整辦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4), B(117), C(374), D(72), E(0) #4026686
統計: A(54), B(117), C(374), D(72), E(0) #4026686
詳解 (共 3 筆)
#7653854
1. 題目翻譯(題目到底在問什麼?)
白話翻譯:政府想要成立一個新的部門或機關時,法律規定「如果出現某些狀況,就不可以(禁止)成立新機關」。下面四個選項中,哪一個「不是」法律規定禁止成立新機關的理由?(也就是說,如果屬於這種情況,政府反而「可以」成立新機關!)
-
(A) 機關業務職掌重疊(法定禁止要件)
-
法條對應:符合第 5 條第 3 項第 1 款。如果新機關要做的事跟現有的局處高度重疊,成立就是浪費公帑,不得設立。
-
-
(B) 業務性質由民間辦理較為適宜(法定禁止要件)
-
法條對應:符合第 5 條第 3 項第 3 款。落實「民營化/公營事業移轉」理念,若民間做比政府更好更有效率,政府就不應跳下來成立新機關,不得設立。
-
-
(C) 業務涉特殊專業(非禁止要件,本題答案)
-
觀念拆解:如果某項業務具有高度的「特殊專業性」(例如:核能安全管制、國家金融監理、公平交易審查等),這往往是政府需要特別設立專責機關或獨立機關來處理的理由,絕非「不得設立」的限制要件!因此 (C) 不屬於禁止設立的要件。
-
-
(D) 機關業務可由現行機關調整辦理(法定禁止要件)
-
法條對應:符合第 5 條第 3 項第 2 款。如果現有的機關改個職掌、調派人力就能做,就應該內部吸收調整,不得設立新機關。
-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