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自治法規須經上級政府核定者,除特別理由外,核定機關應於下列何期限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
(A)半個月
(B)一個月
(C)二個月
(D)三個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2), B(1550), C(105), D(110), E(0) #152772

詳解 (共 3 筆)

#609284
第 32 條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 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 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 。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依規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 方行政機關三十日內公布或發布。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應於一個 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逾期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或發布。但 因內容複雜、關係重大,須較長時間之審查,經核定機關具明理由函告延 長核定期限者,不在此限。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但特定 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第一項及第二項自治法規、委辦規則,地方行政機關未依規定期限公布或 發布者,該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並由地方立法機關代為發布。但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由核定 機關代為發布。
16
0
#119484

除特別理由外

 

有哪些理由?  地方制度法第32條規定,因內容複雜,關係重大,須較長時間之審查,經核定機關具明理由,函告"延長核定期限"者,不在此限.

7
0
#505144
地制法32條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