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關於代行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告訴乃論之罪才有代行告訴之適用
(B)代行告訴人係由檢察官指定或依聲請經檢察官許可而指定
(C)告訴乃論之罪無得為告訴之人或得為告訴之人不能行使告訴權時,檢察官得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
(D)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已死亡者,不得採用代行告訴方式以追訴犯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 B(33), C(31), D(250), E(0) #619492

詳解 (共 2 筆)

#2258939
刑事訴訟法第236條第1項:告訴乃論之罪...
(共 8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1
0
#2662263

補充:第233條第2項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但236條也沒有規定,被害人死亡不能採此條,所以我覺得應該都可以

如有錯誤,請糾正謝謝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