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關於公物概念之敘述,何者錯誤?
(A)供公共行政目的使用
(B)國家或其他行政主體具管理權
(C)不以有體物為限,無體物亦可
(D)乃人與物的結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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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9), B(481), C(1297), D(5465), E(0) #645545
統計: A(249), B(481), C(1297), D(5465), E(0) #645545
詳解 (共 10 筆)
#1363933
營造物才是人與物的結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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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423
例如電力也是無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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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341
(d)公營造物の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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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376
回2樓 例如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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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9702
行政主體之類型:公營造物
1.定義
為達成公共行政上之特定目的,將人與物作功能上之結合,以制定法規作為組織之依據所設置之組織體,與公眾或特定人間發生法律上之利用關係。
簡言之,公營造物的概念其實就是人和物的結合體,並著重在人與物之間的利用關係。例如:圖書館、公立醫院、殯儀館、動物園、監獄等等。
2.公營造物機構並非公法人
和公營造物同樣為人與物的結合體,但不具獨立的法人格。性質僅為行政機關而非行政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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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795
公物超不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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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524
功能上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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