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有關偶發性集會、遊行之敘述,何者錯誤?
(A)指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而自發聚集,且事實上無發起人或負責人之集會、遊行
(B)偶發性集會、遊行得於即將舉行集會、遊行之同一時間、場所、路線舉行
(C)偶發性集會、遊行於現場實際主持或指揮活動之人,為集會、遊行負責人
(D)偶發性集會、遊行時,警察人員得到場維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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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7), B(3953), C(802), D(188), E(0) #3254926
統計: A(267), B(3953), C(802), D(188), E(0) #3254926
詳解 (共 5 筆)
#6180567
(補充選項B)
(B) 偶發性集會、遊行得於即將舉行集會、遊行之同一時間、場所、路線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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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 *重要!要看!
第5點:
五、偶發性集會、遊行,依法令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於依本法第六條規定公告之地區週邊範圍舉行。
(二)於車道舉行且妨害交通秩序。
(三)於已有他人舉行或即將舉行集會、遊行之同一時間、場所、路線舉行。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認屬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違反法令之
行為。
(一)於依本法第六條規定公告之地區週邊範圍舉行。
(二)於車道舉行且妨害交通秩序。
(三)於已有他人舉行或即將舉行集會、遊行之同一時間、場所、路線舉行。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認屬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違反法令之
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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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2609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第六,偶發性集會、遊行於現場實際主持或指揮活動之人,為集會、遊行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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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6959
這道題目的正確答案是 (B)。
以下為詳細解析,結合《集會遊行法》、司法院釋字第 718 號解釋,以及內政部訂定之《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
✅正確答案(敘述錯誤者)
(B) 偶發性集會、遊行得於即將舉行集會、遊行之同一時間、場所、路線舉行
- 錯誤原因:根據《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第 5 點第 3 款,偶發性集會、遊行不得有「於已有他人舉行或即將舉行集會、遊行之同一時間、場所、路線舉行」之情事。
- 法理邏輯:這是為了避免不同訴求的群眾在同一地點發生衝突,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全。即便偶發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仍須遵守場地衝突的限制。
❌正確敘述解析
- (A) 指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而自發聚集,且事實上無發起人或負責人之集會、遊行
- 正確性:此為《處理原則》第 2 點對「偶發性集會、遊行」的標準定義。強調其「自發性」與「無事先召集人」的特性。
- (C) 偶發性集會、遊行於現場實際主持或指揮活動之人,為集會、遊行負責人
- 正確性:依據《處理原則》第 6 點,雖然偶發性集會本質上無負責人,但為了維護現場秩序及後續法律責任歸屬,「現場實際主持或指揮活動之人」將被法律擬制為負責人,負有宣布結束及疏導群眾之責。
- (D) 偶發性集會、遊行時,警察人員得到場維持秩序
- 正確性:依據《處理原則》第 7 點與《集會遊行法》通則,警察機關負有維護治安之職責,對於任何室外集會活動,無論是否經許可,警察皆得到場維持秩序、保護參加人及公眾安全。
?考試關鍵:釋字第 718 號
- 解釋要旨:大法官認為《集會遊行法》原先要求所有室外集會都要申請許可,對於「緊急性」與「偶發性」集會而言,是課予人民事實上難以遵守的義務,違反比例原則。
- 處理現狀:在修法完成前,目前依內政部頒布的《處理原則》辦理。偶發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也無須報備。
這題考點在於偶發性集會的「行為邊界」,即便不必申請,也不能強碰他人已預定的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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