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哪一項教育措施較屬於「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理念的策略?
(A)常態編班
(B)教育優先區
(C)全面免學費
(D)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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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7), B(14055), C(124), D(94), E(0) #558270

詳解 (共 9 筆)

#1481309
平衡城鄉教育差距,實現「教育機會均等」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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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國|勞普頓(勞普頓報告書) O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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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3585

樓上的有錯誤喔!

1967年的「普勞頓報告書」是「英國」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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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0237

正確答案是:(B) 教育優先區

說明:

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又稱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是一種為了縮小社會不平等、補償弱勢群體而採取的特別措施。重點在於「給予弱勢更多資源與機會」,以促進實質平等。

各選項解析:

(A) 常態編班

  • 將學生依能力或其他條件常態分班,並不特別照顧弱勢學生,甚至可能使差距擴大,非屬積極差別待遇。

(B) 教育優先區

  • 為了幫助偏鄉、經濟弱勢或資源不足地區,政府投入更多教育資源(如經費、師資、課後輔導等)。

  • 明確針對弱勢地區給予特別待遇與支持,符合積極性差別待遇的核心精神。

(C) 全面免學費

  • 雖然有助於降低教育門檻,但是對所有學生普遍實施,而非特別針對弱勢群體,屬於普遍性政策,不算積極差別待遇。

(D)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 是針對教師專業提升的制度性措施,與促進弱勢教育機會無直接關聯,不屬於積極差別待遇。

結論:

「教育優先區」是一種明確針對弱勢地區加強資源配置的政策,最符合「積極性差別待遇」理念。
因此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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