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下列哪一項教育措施較屬於「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 理念的策略?
(A)常態編班
(B)教育優先區
(C)全面免學費
(D)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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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4), B(4018), C(36), D(30), E(0) #1044931

詳解 (共 1 筆)

#1258247
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九條明定:「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國家應注意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教育優先區(Educational Priority Areas, EPA)計畫的推動,就是此理念的實現,其代表民主社會中卓越教育的指標,主要的精神在於「教育機會均等與社會正義原則」的實現,以「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的理念,來關懷並降低文化資源不利因素的影響,並依照各種不利類型而定訂補償計畫或教育支援策略,以增進相對弱勢地區的教育條件與品質。
 
資料來源: http://society.nhu.edu.tw/e-j/96/a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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