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下列何項職權未於憲法增修條文明定,以致常成為考試院與行政院爭議的模糊地帶?
(A)保障
(B)退休
(C)福利
(D)撫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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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0), B(260), C(2063), D(151), E(0) #131473

詳解 (共 4 筆)

#494556
老是錯,一次給你背起來

俸、免、績、遷、褒障、卹、敘、退

級任考生獎保輔全退

級任老師,100分給勵、及格的證沒事、不及格的課後導、0分的退
80
1
#484354
憲法增修條文 6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13
0
#4910092

個人背的小秘訣,未被增修條文"訓服"(訓練跟福利)

6
0
#238581

福利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