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依照「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下列何者錯誤?
(A) 所稱家長,指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
(B) 學校應依法設家長會,每位家長應依相關法令參與家長會
(C) 家長考量其子女學習之最佳福祉,得依法為其子女選擇受教育之班級
(D) 家長得請求與其子女教育有關之資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教師或學校不得拒絕
統計: A(44), B(719), C(2998), D(104), E(0) #906206
詳解 (共 7 筆)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家長,指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選項A)
第五條 學校應依法設家長會,每位家長應依相關法令參與家長會。
前項學生家長會得分為班級家長會、家長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
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選項B)
第六條學校應主動公開下列資訊: 一、學校校務經營計畫。 二、班級或學校年度課程規劃、教學計畫與教學評量方式及標準。 三、學校年度行事曆。 四、學校輔導與管教方式、重要章則及其相關事項。 五、有關學生權益之法令規定、權利救濟途徑等相關資訊。 六、其他有助學生學習之資訊。 家長得請求前項以外與其子女教育有關之資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教師或學校不得拒絕。
(選項D)
第十條 家長考量其子女學習之最佳福祉,得依法為其子女選擇受教育方式及受教育內容 (選項C-無班級)。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第 5 條
學校應依法設家長會,每位家長應依相關法令參與家長會。
前項學生家長會得分為班級家長會、家長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其相關
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家長得依人民團體法組成不同層級之家長團體。
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相關主管機關、學校及教師應協助
家長成立及參與學校家長會。
第 6 條
學校應主動公開下列資訊:
一、學校校務經營計畫。
二、班級或學校年度課程規劃、教學計畫與教學評量方式及標準。
三、學校年度行事曆。
四、學校輔導與管教方式、重要章則及其相關事項。
五、有關學生權益之法令規定、權利救濟途徑等相關資訊。
六、其他有助學生學習之資訊。
家長得請求前項以外與其子女教育有關之資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教師
或學校不得拒絕。
每學年開學後二週內,班級教師應協助成立班級家長會,並提供其相關資
訊。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學校應協助成立全校家長代表大會,並提供相
關資訊,以協助成立家長委員會。
前項學生家長資訊之提供,其涉及家長個人資料者,除依相關法令規定辦
理外,並應徵得該家長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