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高雄市國民小學學校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每班學生以15人為原則,至多不得超過幾人?
(A)20人
(B)25人
(C)30人
(D)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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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54), B(2121), C(594), D(61), E(0) #350995

詳解 (共 3 筆)

#951804

第 7 條 學校自行或委託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時,每班學生以十五人為原則,至多不得超過 二十五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視活動型態、品質及安全考量,適度規範生師比。 班級中如有身心障礙學生,每班以二人為原則,並應酌予減少該班級人數。 學校得視身心障礙學生照顧需要,以專班方式辦理本服務。
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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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901

建議把題幹↓
( )15.高雄市國民小學學校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每班學生以15人為原則,至多不得超過幾人?
(A)20人
(B)25人 
(C)30人
(D)35人

修改成↓
15.高雄市國民小學學校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每班學生以15人為原則,至多不得超過幾人?
(A)20人
(B)25人 
(C)30人
(D)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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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495
原本題目:( )15.高雄市國民小學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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