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
113年 - 113-1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師甄選試題:特殊教育科#119318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1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師甄選試題:特殊教育科#119318 |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1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師甄選試題:特殊教育科#119318
年份:
113年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15. 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下列何者錯誤?
(A)審議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學年學期目標。
(B)委員包含身心障礙學生代表。
(C)每學期應召開會議二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D)協調各處室分工合作,整合校內外特殊教育資源,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好還要更好!
B2 · 2024/04/17
推薦的詳解#6070164
未解鎖
(A)
(共 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胖糖糖
B1 · 2024/04/17
推薦的詳解#6069796
未解鎖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
(共 81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