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7.印尼籍女子甲來台為照顧殘障人士乙之幫傭工作,帄日在照顧乙起居生活時,常遭脾氣暴躁之乙責罵,某日,甲趁著替臥病在床行動不便之乙擦拭身體之際,毆打乙而導致乙心臟病發作,甲見狀大驚,迅速離開現場,乙因乏人送醫急救而導致死亡。請問:甲之行為,可能成立何罪?
(A)成立傷害致死罪之故意作為犯
(B)成立重傷致死罪之故意作為犯
(C)成立傷害致死罪之故意不作為犯
(D)成立殺人罪之不純正不作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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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96), B(66), C(745), D(294), E(0) #269230

詳解 (共 10 筆)

#811526
AC 傷害致死係加重結果犯,須對傷害有故意,對致死有過失。毆打乃積極之作為。
B 題目除「毆打」二字外未多作重傷敘述,罪疑惟輕,應論普通傷害。
D 由甲見狀大驚可推知其僅具傷害故意,無殺人故意,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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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9789
加重結果犯 = 故意犯 + 過失犯&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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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111
(A)成立傷害致死罪之故意作為犯
這句話實在是前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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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6868
積極的故意傷害行為造成了過失的加重結果(有成立過失致死),不作為的遺棄(逃離現場)會被積極的傷害行為所吸收,自然不用論不作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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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7340

我不懂,求助大神~~

行為人有前端的毆打行為,是構成故意傷害罪無疑

惟後端有見被害人心臟病發而逃走之行為,對被害人可能死亡不是也具有遇見可能性嗎?在乙病發之時甲負有事實上照護救助之義務卻不為之,使無自救力之乙因不急就醫而死亡,不能成立故意殺人罪之不作為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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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6388
主觀上預見其發生但其發生並不違背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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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8678
如果主觀上有預見還故意什麼都不做,當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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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3508
傷害致死是故意加過失
A選項的故意作為犯,不是代表他故意+故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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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2057
所以為什麼是a 甲逃跑應該算不作為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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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1265

作為犯可以想成積極的放任其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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