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關於公務員之概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有俸給之文職公務員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
(B)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無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
(C)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對象,不包括中央研究院未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
(D)受有俸給之武職公務員亦應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 B(2429), C(322), D(279), E(0) #3151127
統計: A(20), B(2429), C(322), D(279), E(0) #3151127
詳解 (共 10 筆)
#5947018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2條
本法適用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
前項適用對象不包括中央研究院未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
法務部法檢字第0950040182號
而所謂「純勞工」之範圍,係指適用勞動基準法且非該法第 84 條所稱之公務人員兼勞工身分之公營事業人員而言
【總結】
本法適用 A 及 B,因此 B 也適用
50
0
#5946796
公務員服務法 第2條
1.本法適用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構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故(B)為錯誤
2.前項適用對象不包括中央研究院未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C)
1
0
#6402818
公務員服務法第 2 條
|
有縫聞我,公營勞外。
|
本法適用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
|
| 不未兼央 |
前項適用對象不包括中央研究院未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
|
瘋掉...一直記不住....還有一大堆民法刑法債篇繼承物權刑法不熟><
ㅤㅤ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