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關於公物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物利用關係限於公法關係
(B)公物之成立限於依法律行為為之
(C)公立學校為防疫必要,禁止校外人士利用校園,屬公物家主權之性質
(D)公物之特殊使用無須經主管機關之許可
統計: A(124), B(322), C(2514), D(46), E(0) #3151129
詳解 (共 8 筆)
這是一道行政法中關於「公物」(Public Property)的法理與利用關係的題目。
公物的基本概念: 公物是指直接或間接供公共使用或公務使用的物。
選項分析:
(A) 公物利用關係限於公法關係
* 公物利用關係主要分為:
* 公法關係: 如一般使用(無需許可)和特殊使用(依據行政許可)。
* 私法關係: 如行政機關將公物出租、出借給私人使用(例如將公有土地或房屋出租給私人)。
* \rightarrow 錯誤。 公物利用關係不限於公法關係,亦可成立私法關係(如公物收益行為)。
(B) 公物之成立限於依法律行為為之
* **公物的成立(設定公物)**有兩種方式:
* 法律行為: 依據法律、行政處分或契約(如政府決定將一塊土地指定為公園)。
* 事實行為: 行政機關直接將物投入公共使用或公務使用(如直接開放道路供通行、將建築物用於公務)。
* \rightarrow 錯誤。 公物之成立亦可依事實行為為之。
(C) 公立學校為防疫必要,禁止校外人士利用校園,屬公物家主權之性質
* 家主權(Hausherrschaft):指行政機關(如學校、政府大樓)對其管理的公物(場所)所擁有的維持秩序、安全與使用目的的權力。在不影響公物原有公共使用目的下,管理者有權基於管理需要(如安全、防疫、秩序)限制或排除不適當的使用。
* 學校在防疫期間限制校外人士進入,是基於維持校園秩序和安全、實現教學目的的管理行為。這正是公物管理者行使家主權的表現。
* \rightarrow 正確。
(D) 公物之特殊使用無需經主管機關之許可
* 公物的使用類型:
* 一般使用(通常使用):依公物之設定目的,供公眾不特定人使用。原則上無需許可(如走在一般人行道上)。
* 特殊使用(目的外使用或超出一般使用範圍):非依公物之設定目的,或需獨佔性、排他性使用。原則上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許可)(如在公園舉辦大型活動、在道路上擺設攤位)。
* \rightarrow 錯誤。 公物之特殊使用原則上需要經主管機關許可。
結論:
只有選項 (C) 的敘述符合行政法理。
正確答案為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