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社會工作者撰寫個案紀錄時,必須注意保密事項,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①做個案紀錄時,不記錄超過 機構所需要的資料 ②在個案的檔案資料中,必須放入會談的逐字紀錄稿或紀錄手稿 ③除非特殊狀況, 而且經主管授權,否則不將個案紀錄攜出機構 ④記錄與案主隱私有關的內容時,儘量以一般字眼形容 親密關係之問題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7), B(634), C(25), D(189), E(0) #627240

詳解 (共 5 筆)

#1250831
為達保密原則,個案紀錄有以下八個目的:

1. 在做個案紀錄時,不記錄超過機構所需的資料,並且將觀察到的事實與 社會工作者主觀意見分別陳述。
2. 當須紀錄與案主隱私有關的內容時,儘量以一般性的字眼形容親密關係 的問題。 
3. 在個案的檔案資料中,不要放入會談的逐字稿紀錄,以及會談過程紀錄 的手稿。 
4. 在會談中,使用可保護隱私和隔音的相關設備。 
5. 將個案檔案保存在有鎖的檔案櫃中,並且只將鑰匙交給經常使用個案資 料的社會工作者。
6. 除非是特殊狀況,而且在經主管的授權,否則不將個案紀錄攜出機構。
7. 當需要離開座位時,不將個案紀錄放在桌上,以避免警衛或其他職員接 觸個案資料。 
8. 透過機構的在職訓練,向機構的所有社會工作者強調保密的重要性,並 且瞭解機構是否確實執行相關的保密政策。
出處: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 許臨高主譯 1999)
63
0
#1118680
題目是問保密原則
因為逐字稿會洩漏個案機密的隱私 所以不該直接放入紀錄中 應該適當轉化之後再呈現於紀錄中
18
0
#986336
個人認為,個案記錄應該簡單、明瞭,逐字稿太過冗長,只需摘錄重點即可
4
1
#1035511
答對卻紅字
3
2
#980739
2為何錯?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