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24328
年份:113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6 符合條件之自用住宅用地可適用 2‰之稅率課徵地價稅,請問下列項目何者為適用條件之一?(A)都市及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得超過 10 公畝 (B)不可出租予他人,但若自行設立商號則可適用 (C)土地所有權人若有多筆土地,則只有本人設籍之土地可適用 (D)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