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關於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係指行政機關在行使裁量時,不得違反其長期一貫遵循之行政實務
(B)以原有行政實務合法為前提
(C)行政機關縱有正當合理事由,亦不得就非典型之例外情形為不同處理
(D)基於行政慣行與平等原則,可導出具有間接對外效力之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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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9), B(100), C(2458), D(337), E(0) #2994553
統計: A(189), B(100), C(2458), D(337), E(0) #2994553
詳解 (共 8 筆)
#5640098
行政自我拘束
行政機關對於某類事件反覆為相同處理時,將產生行政先例(又稱行政慣行)。
基於憲法上平等原則的要求,行政程序法第6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是以,行政機關就同類事件行使裁量權時,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即應受行政先例之拘束,不得為相異的處理,此即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倘若行政機關對於同類事件,在欠缺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未遵循行政先例,反而作成不同的處理時,即屬違反平等原則。不過,平等原則僅保障合法的平等,不保障不法的平等,故假如行政先例本身即已違法,行政機關在處理同類案件時,仍應遵守依法行政原則,不受違法行政先例的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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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2160
關於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C (A)係指行政機關在行使裁量時,不得違反其長期一貫遵循之行政實務-〉O (B)以原有行政實務合法為前提-〉O (C)行政機關縱有正當合理事由,亦不得就非典型之例外情形為不同處理-〉X,得/因平等原則講求實質平等,可給與合理的差別對待. (D)基於行政慣行與平等原則,可導出具有間接對外效力之行政規則-〉O
PS:行政自我拘束原則是平等原則之子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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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4179
行政自我拘束三要件
1.有裁量權
2.慣例存在
3.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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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4306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要件:
存在行政慣行:行政機關已有長期、反覆、一貫的處理事實。
有裁量權限:機關必須在法律給予的裁量範圍內,才談得上自我拘束。
行政慣行須合法:違法之行政實務不產生自我拘束力(不法平等之禁止)。
案件本質相同:必須是相同或極其類似的案件(事物本質相同)。
存在行政慣行:行政機關已有長期、反覆、一貫的處理事實。
有裁量權限:機關必須在法律給予的裁量範圍內,才談得上自我拘束。
行政慣行須合法:違法之行政實務不產生自我拘束力(不法平等之禁止)。
案件本質相同:必須是相同或極其類似的案件(事物本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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