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30 歲的甲欲參加歌唱選秀,但因該比賽限定未滿 22 歲的大學生始可報名參加,因此甲乃竄改其報名文件上身分證影本的出生年月日,使其符合報名標準,主辦單位因而誤信為真而核准其參賽資格。依實務見解, 甲可能成立何罪?
(A)行使變造私文書罪
(B)行使變造公文書罪
(C)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
(D)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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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行為: 犯罪的成立需要有故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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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 與健保卡當屬刑法上之特種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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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選項為變造私文書,身分證不屬之;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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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特種文書 汽車引擎號碼私文書 ...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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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
未解鎖
30 歲的甲欲參加歌唱選秀,但因該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