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個別化教育計畫應多久檢討一次?
(A)每個月至少一次
(B)每學期至少一次
(C)每學期至少二次
(D)每學年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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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0), B(6138), C(896), D(403), E(2) #25265

詳解 (共 10 筆)

#19475
每個學校的作法不一
但根據法規,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每學"年"至少開三次
所以是上學期初一個月內一次,
期末檢討一次(或者在下學期初合併檢討及新學期)
最後是下學期末開一次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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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72


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個別化教育計畫每學期至少檢討ㄧ次,並未規定每學年三次;

而依「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專業團隊才是每學年應至少召開三次團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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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64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9條:「前條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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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7750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10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

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

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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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514
IEP每學期至少一次 每學年至少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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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891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已廢
目前  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 中沒有提到這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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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14

一學年開三次是專業團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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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45


一學年至少要開三次,

期初一個月內要開iep會議,

期末結束前一個月要開iep檢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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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639
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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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77

謝謝^^ 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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