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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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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台北藝術大學九十一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招生考試#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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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無年度 - 台北藝術大學九十一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招生考試#2657 |
科目:
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無年度 - 台北藝術大學九十一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招生考試#2657
科目:
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
16.教師對主管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提出申訴。惟申訴之提起應於知悉措施之次日起
(A)七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內,以書面提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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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謝福來
B1 ·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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