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朗讀與其他表達方式的區別,下列何者錯誤?
(A)朗讀忠於文稿意旨,細心揣摩;演說表達個人見解,以說服為目的
(B)朗讀因作者個性而有不同聲情變化;說故事運用摹聲、扮演來強化
(C)朗誦多以抒情或敘事詩歌為題材;朗讀多是第一人稱言志論理之作
(D)朗讀應配合對方角色而調整情緒;報告則依內容主題展現個人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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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4), B(144), C(761), D(682), E(0) #3113735
統計: A(144), B(144), C(761), D(682), E(0) #3113735
詳解 (共 5 筆)
#7323840
D裡面藏著一個邏輯上的致命傷:
1. 「對方角色」在哪裡? ❌
• 朗讀 (Reading Aloud) 的本質是「對著文稿」將文字轉化為聲音。它是一種 「單向的藝術」,是朗讀者與「作者/文本」之間的對話,而不是與「現場另一位角色」的互動。
• 會需要「配合對方角色而調整情緒」的情境,通常屬於 「對話」、「廣播劇」 或 「戲劇表演」。在純粹的朗讀(尤其是比賽或教學中),你是讀給聽眾聽,而不是在跟誰「配戲」。
2. 朗讀的核心是「作者」而非「對象」:
• 朗讀的情緒調整應該是依據 「文章的聲情」(例如:激昂的課文就讀得激昂),而不是看現場有誰、對方的角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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