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何種職業,無須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其資格?
(A)律師
(B)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
(C)公立小學教師
(D)醫師
統計: A(256), B(693), C(5501), D(1343), E(0) #1089983
詳解 (共 10 筆)
憲法第86條
左列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
一 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
釋字第 308 號
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C)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
由以上可知,教師並未經考試院考選銓定。所以教師當然不是公務員。
詳細資料在此
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5&ved=0ahUKEwjUyOCHspTLAhXFqJQKHdNiAcwQFggwMAQ&url=http%3A%2F%2F163.27.235.20%2FUpload%2F%25E8%2580%2581%25E5%25B8%25AB%25E5%25B0%25B1%25E6%2598%25AF%25E5%258B%259E%25E5%25B7%25A5.doc&usg=AFQjCNEiKhnX5vBWQKd1cNlOn2xnuv0zbg&sig2=nuomMTOOYhQtTeId0wvHdg&cad=rja
「教師甄試」,就是當你修完教育學分並取得實習合格證書,亦即具有教師資格後,要進入學校任教的必經途徑。聘任制實行後,教師甄試又分為學校自辦、聯合自辦,約每年6~8月舉辦,大致分為初試(筆試)及複試(口試、試教)兩部份。
教師甄試大致包含筆試、面試、資料審查、試教,面試及試教最廣為採用,要順利應付教師甄試,最重要的是應具備精緻的面試及試教技能。資料審查的部分,最好能準備完整豐富的教學檔案。筆試的部分,包含教學活動設計、申論題等。
教師甄試,是成為正式教師的唯一捷徑,在準備教師甄試時,須多留意各縣市甄選的訊息,如:全國教師會選聘服務網及參閱考取學員的經驗談等,方能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http://info.public.com.tw/ExamName_Content.aspx?tid=5&nid=44
教師考試是教育部舉辦的唷~~~
因為憲法規定
憲法第86條
左列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一 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
換句話說除了這兩種人之外就不需要考選銓定之
既然教師不是公務人員 就不需要經過考試院囉
好奇想請問一下~
所以教師證照不是考試院檢定發給的囉?
不算在第二款「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嗎?
對第二款有哪類職業的人蠻疑惑的@@" 美容師好像也不算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