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司法院釋字第 695 號解釋之意旨,人民依據「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要點」向林區管理處申請 訂立租地契約而未准許之,其爭議應循下列何種途徑解決?
(A)民事訴訟
(B)行政爭訟
(C)調解程序
(D)提起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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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97), B(5920), C(65), D(593), E(0) #1023117

詳解 (共 1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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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所屬各林區管理處對於人民依據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要點申請訂立租地契約未為准許之決定,具公法性質,申請人如有不服,應依法提起行政爭訟以為救濟,其訴訟應由行政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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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280
5F,您的疑問跟很多人相同,包括我以前也是。茲回復如下:
如要打給付訴訟的先決條件,就是要先有"公法關係",當有功法關係存在時,才有給付訴訟的餘地,如您所說的行政契約,指的是已經存在有行政契約後,關於契約裡的內容打給付訴訟。
 
而依題意,目前仍未有行政契約,亦即仍未存在有公法關係,故以訴願、課予義務訴訟的方式先與政府建立公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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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0944
申請 訂立租地契約而未准許→屬於雙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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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466
關鍵字,準許,這是行政處分,所以,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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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980
關鍵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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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420
一般給付可以單獨吧!
因為課與義務和撤銷訴訟都是對行政處分提起的
一般給付是對非行政處分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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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359
大法官釋字695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
(共 15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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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148
定立契約並非行政處分,雖然契約可以代替處分,所以課予義務訴訟是可行的,但仍需要訴願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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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8258

第 8 條

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

前項給付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原告未為請求者,審判長應告以得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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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733
請問為什麼不能提給付訴訟?行政訴訟法第8一般給付訴訟:金錢,非金錢以及行政契約。為什麼不能提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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