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據審計法,有關審計機關核定各機關相關人員財務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各機關人員對於財務上行為應負之責任,非經法院判決確定,不得解除
(B)由數人共同經管之遺失、毀損或損失案件,不能確定其中孰為未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或故 意或重大過失時,各該經管人員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C)各機關主辦及經辦出納人員簽發支票或給付現金,如查明有超過核准人員核准數額,或誤付債 權人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D)支票之經主辦會計人員及主管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核簽者,如主辦及經辦出納人員未能依限悉 數賠償時,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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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題目解析 本題是關於審計法中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