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有關明確性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明確性原則要求行政處分之內容應明確,其目的意義及內容均應清楚可辨,違反者一律無效
(B)行政程序法第 5 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其規範之目的在於行政責任之明確化
(C)法律明確性原則所稱「法律」,僅限於憲法與立法院通過之法律
(D)法規內容必須明確,亦屬於明確性原則之內涵
統計: A(331), B(676), C(297), D(4088), E(0) #1607966
詳解 (共 10 筆)
17 有關明確性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明確性原則要求行政處分之內容應明確,其目的意義及內容均應清楚可辨,違反者一律無效
(B)行政程序法第 5 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其規範之目的在於行政責任之明確化
行政程序法第5條:「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是為行政行為內容明確性在我國實定法之根據。
(C)法律明確性原則所稱「法律」,僅限於憲法與立法院通過之法律
釋字第636號
「基於法治國原則,以法律限制人民權利,其構成要件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使受規範者可能預見其行為之法律效果,以確保法律預先告知之功能,並使執法之準據明確,以保障規範目的之實現。」
(D)法規內容必須明確,亦屬於明確性原則之內涵
行政處分不明確之法律效果 違反明確性原則的行政行為,由於行政行為的形式不同,其法律效果並無法一概而論。內容不明確屬於實質違法性的一種,因此以行政處分而言,違反明確性重大且明顯時,則依行政程序法第 111 條第 1 或第 7 款規定,應屬無效。其他不明確的瑕疵則僅造成行政處分之違法,至於是否得事後補正,則有不同看法,有認為可在訴願程序或行政訴訟程序終結前皆可補正;亦有認為不得補正,而行政處分為違法有效,但得撤銷;亦有認為此屬於個別實體法問題者。
A之行政處分除具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無效之情形外,應為得撤銷
111:
無法從書面處分得知機關
應以證書而未給予
內容對任何人均不能實現
構成犯罪
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未經授權違背專屬管轄或缺乏事務權限
有關明確性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D
(A)明確性原則要求行政處分之內容應明確,其目的意義及內容均應清楚可辨,違反者一律無效
-〉X,還是可能部分有效
(B)行政程序法第
5
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其規範之目的在於行政責任之明確化
-〉X,行政處分內容
(C)法律明確性原則所稱「法律」,僅限於憲法與立法院通過之法律
-〉X,含法規命令和行政規則
(D)法規內容必須明確,亦屬於明確性原則之內涵
-〉O,
參釋字:432和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