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有關「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與「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P)的敘述,何者正確?
(A) 1984 年公布的《特殊教育法》正式將「個別化教育計畫」納入其中
(B) 2009 年修訂的《特殊教育法》第 28 條載明,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時應邀請家長參與
(C)「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的法源是 1997 年修訂的《特殊教育法》,規定各縣市早療個管中心與早療機構擬定
計畫與執行,每 6 個月必須重新檢視一次
(D)我國「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服務對象是 0 到 5 歲的發展遲緩幼兒,所以 3 歲以上幼兒如果進入幼兒園就讀,
並接受個案管理服務,就會同時有 IEP 和 IFSP 兩份計畫
詳解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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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984 年公布的《特殊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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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的法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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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的法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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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特殊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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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選項(C) 目前在我國相關法令中,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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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特教法於民國72年施行,民國86、...
私人筆記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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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修改了 2021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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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關「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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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能力現況為起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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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984 年公布的《特殊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