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一般所稱的「零體罰條款」是指教育基本法的哪幾條條款?
(A)第 2 條與第 5 條
(B)第 4 條與第 7 條
(C)第 6 條與第 11 條
(D)第 8 條與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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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1), B(208), C(149), D(433), E(0) #1436601

詳解 (共 3 筆)

#1475143

教育基本法之「零體罰條款」

 8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第二項霸凌行為防制機制、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15  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 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 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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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3544

考第幾條 而不考內容

爛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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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5975
教育基本法 第八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
(共 33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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