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下列關於立法程序的敘述,何者正確?
①法律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還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總統公布,始成為法律
②法案一讀會於朗讀標題後,原則上應交付委員會審查,但亦得經表決逕付二讀
③法案二讀會在朗讀議案後,即依次針對法案進行廣泛討論以及逐條討論
④法案三讀會僅得作文字修正,若發現議案內容互相牴觸或與其他法律牴觸,僅能循復議制度處理
(A)①③④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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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03), B(400), C(899), D(2725), E(0) #430440
統計: A(903), B(400), C(899), D(2725), E(0) #430440
詳解 (共 10 筆)
#679919
因第三讀會,依規定,除發見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或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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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10508
俗稱小復議
法律案決議通過後,送行政院前
20人以上連署
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即可推翻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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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714264
法案三讀會僅得作文字修正,若發現議案內容互相牴觸或與其他法律牴觸,可對議案內容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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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441599
第 11 條(第三讀會之程序)
第三讀會,應於第二讀會之下次會議行之。但如有出席委員提議,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第三讀會,應將議案全案付表決。
現在考法條,不是只讀表面,還要你自己反面解釋,我是有那麼多時間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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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79928
我以為是選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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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797303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 第 11 條 | 第三讀會,應於第二讀會之下次會議行之。但如有出席委員提議,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 ,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第三讀會,應將議案全案付表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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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379820
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立法院議事,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程序議決外,其餘議案僅需經二讀會議決。
委員對於法律案、預算案部分或全案之決議有異議時,得依法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復議動議。復議動議經表決後,不得再為復議之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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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94324
1.<憲法>37條;
2.<立院職行>8條2項.
3.<立院職行>9條2,3項.
4.<立院職行>11條2項.
2.<立院職行>8條2項.
3.<立院職行>9條2,3項.
4.<立院職行>11條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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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525612
④法案三讀會僅得作文字修正,若發現議案內容互相牴觸或與其他法律牴觸,僅能循復議制度處理
也沒錯啊,的確僅能循復議制度處理 啊.....
13
2
#1139189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
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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