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我國目前除一般刑事訴訟程序外,還有軍事審判法之建制,對此制度下列何者正確?
(A)憲法未設明文規定,但得以法律定之
(B)憲法未設明文規定,故其建制違憲
(C)憲法未設明文規定,但得由總統制定實施
(D)憲法有明文規定,故其建制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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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86), B(186), C(35), D(1382), E(0) #430443

詳解 (共 10 筆)

#725025
釋字第436號「......憲法未設明文規定,雖得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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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783
軍事審判之建制,憲法未設明文規定,得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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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852

憲法第9條是說: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

人民不受軍事審判

但是現役軍人需要受到軍事審判

 

至於題目問的「軍事審判法之建制」,憲法的確沒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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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556
釋字第 436 號 解釋爭點: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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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531
這裡問的是法律制定的問題,不是你說的法律適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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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8433

釋字第 436 號 截錄

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憲法第十六條並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現役軍人亦為人民,自應同受上開規定之保障。又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乃因現役軍人負有保衛國家之特別義務,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其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查其規範意旨係在保障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之審判權,而排除現役軍人接受普通法院之審判。至軍事審判之建制,憲法未設明文規定,雖得以法律定之,惟軍事審判機關所行使者,亦屬國家刑罰權之一種,具司法權之性質,其發動與運作,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最低要求,包括獨立、公正之審判機關與程序,並不得違背憲法第七十七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刑事訴訟審判,第八十條法官依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等有關司法權建制之憲政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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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456
其實A的答案較屬於-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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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325
<憲法>條9,不是說人民不受軍事審判嗎?這樣子沒有憲法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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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9173

依釋字436解題如下

B)惟軍事審判機關所行使者,亦屬國家刑罰權之一種,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最低要求包括獨立、公正之審判機關與程序;並不得違背憲法第77條、第80條等有關司法權建制之憲政原理->並未直接指明違憲

C)憲法未設明文,但得由立法制定實施

D)憲法未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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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4311
台灣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軍事審判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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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07684
未解鎖
大法官解釋(舊制) 發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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