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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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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事務員-機電、一般行政、身心障礙:政府採購法概要#6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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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事務員-機電、一般行政、身心障礙:政府採購法概要#64118 |
科目:
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事務員-機電、一般行政、身心障礙:政府採購法概要#64118
年份:
106年
科目:
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18.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給予廠商等標期之多少比例之時間?
(A) 五分之一
(B) 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 二分之一 。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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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正取一
B1 ·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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