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認知領域教學目標的六大層次中,下列哪些層次的目標比「分析」高?
(A)知識、評鑑
(B)應用、理解
(C)綜合、理解
(D)綜合、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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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181), C(47), D(4267), E(0) #1825684
統計: A(15), B(181), C(47), D(4267), E(0) #1825684
詳解 (共 4 筆)
#2890770
1956年出版的教育目標分類中,布魯姆和戴維‧克拉斯沃爾合作撰寫的《教育目標分類學》將認知目標分成六個階層,知識是最低的階層,評鑑是最高的階層。將認知領域分為六個層次: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概述如下:
- 知識:包括記憶名詞、事實、規則和原理原則。表示的行為動詞有:指出、寫出、界定、說明、列舉、命名、認明等。
- 理解:只能把握所學過的知識或概念。表示的行為動詞有:解釋、說明、舉例說明、摘要、歸納和區別。
- 應用:將所學到的規則、方法、步驟、原理、原則、概念,應用到新情境。表示的行為動詞有:預測、證明、解決、應用、說明……理由。
- 分析:將所學的概念或原則,分析為各個構成的部分,或找出各部分間的相互關係。表示的行為動詞有:選出、分析、判斷、區別、指出…..組成要素、指出….. 相互關係。
- 綜合:將所學到的片段概念或知識、原理原則與事實等統合成新的整體。表示的行為動詞有:設計、組織、綜合、創造、歸納、聯合等。
- 評鑑:依據某項標準作價值判斷的能力。表示的行為動詞有:評鑑、判斷、評論、比較和批判。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note_book.php?bsid=7¬eid=4217#99#ixzz5K6RXoQOJ
56
0
#3241371
2001年有修訂版

43
1
#5831261
【認知-布魯姆 1956】 V.S 【認知-布魯姆 2001】
知識 記憶
理解 理解
應用 應用
分析 分析
綜合 評鑑
評鑑 創造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