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 期繳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可以申請
(B)納稅義務人需於規定納稅期間內申請
(C)納稅義務人得申請延期或分期之期間最短3年
(D)對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任何一期應繳稅捐,未如期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於該期繳納期間 屆滿之翌日起3日內,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限10日內一次全部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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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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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三年才對 因為可分18期 且每期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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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二十六條所稱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