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依現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依法得予以資遣之人員?
(A)機關裁撤時,已任職滿 20 年之公務人員
(B)機關之業務緊縮時,尚不符合法定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
(C)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者
(D)現職工作不適任者且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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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58), B(814), C(232), D(346), E(0) #3311207
統計: A(2258), B(814), C(232), D(346), E(0) #3311207
詳解 (共 10 筆)
#622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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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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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資遣:
一、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時,不符本法所定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B)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C)
三、依其他法規規定,應予資遣。(D)
以機要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有前項第二款情事者,不適用前項資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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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1577
1.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資遣:
一、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時,不符本法所定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
三、依其他法規規定,應予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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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3618
推測,公務員已經老老實實20年
要縮編卻要資遣?我辦退休給我退休金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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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1789
BCD屬於公務員可能能力不足、無法勝任,須裁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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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737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22條,應予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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