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依目前實務見解,公務員服務機關對公務員核發考列乙等考績之通知書,
係屬下列何種性質?
(A)觀念通知
(B)行政處分
(C)懲戒處分
(D)內部管理措施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56), B(2737), C(192), D(650), E(0) #2909572
統計: A(356), B(2737), C(192), D(650), E(0) #2909572
詳解 (共 6 筆)
#5561652
速解:就公務人員對於考績(成)評定等次,不論甲、乙、丙或丁等評定,均認屬行政處分,對該等處分不服者,均改依保障法所定復審程序請求救濟。
142
1
#7271048
司法院釋字第 785 號解釋: 該解釋宣告「公務人員保障法」中有關救濟範圍的限制違憲。大法官認為,公務員與國家之間也是公法上的法律關係,只要機關的行為足以影響其權利(包含考績影響的獎金、升遷、名譽等),就應該允許公務員提起法律救濟。
ㅤㅤ
保訓會 109 年 10 月 5 日公保字第 1091060302 號函: 為了配合釋字 785 號,保訓會正式定調:公務人員考績不論等次(甲、乙、丙、丁),均認定為「行政處分」。
ㅤㅤ
救濟程序變更:
因為定性為行政處分,所以如果不服,應走「復審」程序(類似訴願),而非以往的「申訴、再申訴」。
若復審後仍不服,可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因為定性為行政處分,所以如果不服,應走「復審」程序(類似訴願),而非以往的「申訴、再申訴」。
若復審後仍不服,可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