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甲先看到一名騎士連人帶車滑向他面前,不久後又看到乙停車後快速離開現場。後甲在檢察事務官調查中陳述他看到乙肇事逃逸,經記載於筆錄。此筆錄內容與出庭陳述內容不符合時,此筆錄在證據法上之地位為何?
(A)屬於傳聞證據,無證據能力
(B)雖屬傳聞證據,但在符合特定要件下,仍具有證據能力
(C)並非傳聞證據,具有證據能力
(D)筆錄為物證,以鑑定方式調查其所載內容之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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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1), B(2359), C(153), D(248), E(0) #439955
統計: A(161), B(2359), C(153), D(248), E(0) #439955
詳解 (共 6 筆)
#3381403
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
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
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
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
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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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942
案重初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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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518
請看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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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7727
第 159-2 條
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
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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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298
請問這題為什麼不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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