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阿文與娟娟結婚後,育有一子阿德,並另收養一女麗麗;阿德後與阿菊結婚,生下一子倫倫,未料倫倫出生後不久,阿文即因車禍過世。依我國民法之規定,下列有關阿文遺產繼承的敘述,何者正確?
(A)倫倫可代位繼承
(B)倫倫未成年無權繼承
(C)繼承人為娟娟、阿德、麗麗
(D)麗麗為養女,繼承權為阿德的半數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42), B(55), C(9355), D(185), E(0) #682388

詳解 (共 10 筆)

#1061488
NO,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是平分,本題是娟娟、阿德、麗麗各1/3
105
2
#981509
「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子女、孫子女等等。為了避免爭執,第1139條特別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先。也就是說有子女的,孫子女就要靠邊站。   

41
1
#1115495
配偶跟第一順序繼承人 平分遺產
        跟第二三順序繼承人  得遺產二分之一
        跟第四順序繼承人 得遺產三分之二
一~四順序繼承人皆無 則全得遺產
28
1
#972729
民法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1140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A) 

 
27
1
#3029358
◎阿文與娟娟結婚後,育有一子阿德,並另收...
(共 4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5
0
#1385324
法律上被收養之養子女其權利義務與親生子女相同.當然只要繼承當時收養關係存在就有繼承權.
13
1
#2772083
第一順位還在,後面就不考慮繼承,應該是這樣
12
1
#1329525
A沒爭議   代位繼承的意思   阿公 阿罵 爸爸  孫子       爸爸先死     阿公在死這樣的話  原本是阿罵跟爸爸繼承   可是爸爸先死掉了   就變成孫子繼承原本爸爸應該要繼承的財產   就變成阿罵跟孫子一起繼承
10
1
#1385260
遺產繼承,配偶為當然繼承人,與子女同時繼承時,其財產均分。
9
1
#1370383
不過阿德要比父母先死才有代位繼承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