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依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所生之子女為其婚生子女,此即法律適用上所稱之為何者:
(A)推定
(B)擬制
(C)準用
(D)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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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42), B(1490), C(350), D(86), E(0) #189282

詳解 (共 8 筆)

#422153
第 1063 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 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 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 後二年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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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640
"視為、擬制"效力較強,不能反舉證。

"推定"可以反舉證。

所以當老公跟老婆說我們的小孩快生了,老婆就可以說這不是你的小孩,是隔壁老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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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63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所生之子女為其婚生子女,此即法律適用  "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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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575
視為擬制不能舉反證,但推定可以...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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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212

To樓上,因為有可能老婆給你戴綠帽子,小孩是小王的,所以用推定(可以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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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415
小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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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8632
為何叫小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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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704
19.依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所生之子女為其婚生子女,此即法律適用上所稱之為何者:(A)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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