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有關教師聘任,下列何者敘述正確?
(A)沒有教師合格證就不具有應徵教職的資格
(B)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
(C)初聘通過後如表現良好,就可以長期聘任
(D)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初聘得無限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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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 B(547), C(128), D(45), E(0) #285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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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1209
法規名稱:教師法  第 10 條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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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1440

教師法(1080605修)

第 10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以具有教師證書者為限。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
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
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
員會訂定之,至多七年。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及期限,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A)沒有教師合格證就不具有應徵教職的資格    教師證書(?
(B)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
(C)初聘通過後如表現良好,就可以長期聘任 續聘
(D)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初聘得無限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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