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行為中,何者應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給予當事人閱覽卷宗之機會?
(A)立法院審議服貿協議之內容
(B)監察院彈劾涉嫌貪污之縣長
(C)
司法院審理律師轉任法官之申請
(D)銓敍部審定公務人員考績
統計: A(1114), B(1266), C(639), D(5166), E(0) #610839
詳解 (共 10 筆)
行政程序法 第46條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 (A) 行政部門所主張之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 (B) 以臺東縣長鄺麗貞彈劾案之裁判書內容提 「....考量公務執行或保護個人權益、隱私等,已如前述,本件臺東縣長鄺麗貞彈劾案與其他彈劾案尚有個案上之差異,難以相提並論....以原告本件申請公開之資訊,不符政府資 (C)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 五、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 |
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
不過選項D的銓敘部審定公務人員考績的行為算不算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呢?
11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
(A)司法院對於律師參加轉任法院法官之甄試作成不予錄取之決定 ----是行政處分
(B)監察院就公務員申報財產不實而作成罰鍰之決定 -----是行政處分
(C)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D)考試院所作成之訴願決定 ----是行政處分
答案:C
參考法條附上,歡迎大家來討論
第3條(適用範圍)
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
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
二、司法機關。
三、監察機關。
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銓敘部對考績的審定是?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同意13樓,這題感覺用程序法第三條解也可以,只是看到這種題目要想到第三條有點...難
回樓上,是的 立法院為最高民意機關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