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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金門縣100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暨代理代課教師聯合甄選初試#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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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金門縣100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暨代理代課教師聯合甄選初試#5285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金門縣100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暨代理代課教師聯合甄選初試#5285
年份:
100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2.2010年公布,2011年6月5日開始施行的「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年1月31日以前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幾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並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A)4小時
(B)6小時
(C)8小時
(D)10小時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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