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列何者為現代多元主義的缺點?
(A)對社會現狀的支持和對有權者的維護
(B)擴大了民眾的政治參與
(C)重視人民的法治意識
(D)黨派間相互調適低估了政府的公民意識
統計: A(3155), B(253), C(102), D(3419), E(0) #1357686
詳解 (共 10 筆)
4.「多元主義」之「缺陷」:
(1)「多元論者」對於「社會現狀」的「支持」和對「有權者」之「維護」。→A
(2)「多元主義」侷限了「政治」之「實際」。
(3)「多元主義」扭曲了「人性」的「看法」。
(4)「多元主義」低估了「民主」的「公民意識」。→是民主,不是政府-D錯的原因。
對現狀的支持:認同現在的狀態,即維持現狀
對有權者的維護:不會試圖推翻既得利益者的地位
借用網路大大「龜龜」的資料如下:
「公共」即「利益團體」→「多元主義」之「觀點」( the pluralist perspective ) :
1.「多元主義」之「產生」,基本上是對「民族國家主權觀念」之「集體意識」之「反動」。
2.「多元主義」涵蓋了下述的幾個「基本假定」:
(1)「反對」國家的「一元主義」( state monism ) 。
(2)「強調」與「推崇」其「團體」和「組織」的「自主性」( autonomy )、「活躍」及「多元」。
(3)「同意」在「複雜社會」中將有「不同」的「團體衝突」。
(4)「爭論制度」或「社會」的「牽制設計」與「制衡設計」是「防止」國家「一元主義」的「有用機制」。
(5)「政治」的「個人主義」有其「優點」,但「私利」成為「支配性」的「動機」,且「傳統」的「社會臍帶」不復「存在」,將帶來「社會」的「危險」。
※ 這種「多元主義」的「觀點」,在「行政組織」的「運作」上「最大」的「特徵」,莫過於「行政機關」、「利益團體」、「國會委員會」所形成的「鐵三角」( iron triangles )。
3.「多元論」在「政策制定」上「表現」出「四個主要特點」:
(1) 主張「漸進決策主義」。
(2)「集體決策」之「複雜性」。
(3)「黨派」間「相互調適」。
(4)「利益表達」的「可能性」。
4.「多元主義」之「缺陷」:
(1)「多元論者」對於「社會現狀」的「支持」和對「有權者」之「維護」。
(2)「多元主義」侷限了「政治」之「實際」。
(3)「多元主義」扭曲了「人性」的「看法」。
(4)「多元主義」低估了「民主」的「公民意識」。
(A)拆解兩部分來看~
1.對社會現狀的支持:
多元主義導致社會分化成不同類型的團體,例如在爭取薪資增減可分化為「勞方」、「資方」二個利益團體,每個團體都是資源所有者,而我們會支持丶維護自己所屬團體的利益。
2.對有權者的維護:
利益團體自由競爭政府資源,團體擁有的資源多寡會決定決策結果,而未經組織的弱勢團體更沒影響力丶甚至無權向政府發聲。
(沒資源就沒影響力,沒影響力就無權向政府發聲。例如:政策偏私於資方能給政府帶來的好處較多,故勞方是薪資結構中較弱勢的一方,勞方喊了10年,終於在2018年讓基本工資達到22K)
多元主義指利益團體間相互競爭,政府保持中立,因此(政府)會對社會現狀的支持和對有權者的維護(選項A),換句話說,政府會支持聲勢較為浩大的利益團體。
「多元主義」:「多元主義」學者認為「政府」是「團體」與「團體」之間「衝突」的「仲裁者」:
因為「利益團體 ( 多元團體 ) 間」會有「很多衝突」,而這些「衝突」多半來自「爭取資源」(「預算」或「政策」);為了「維護團體間」和「社會安定」,所以「政府」必須「使用公權力」,訂定「團體競爭規則」和「仲裁」的「體制」。
回12F,是弱勢團體沒錯。可是畢竟還有其不合理之處。
而且即便在怎麼樣弱勢,使用暴力的方式來希望達成自己的訴求本來就是不正確的
一來是這只會扭曲了他們對於自身利益的訴求,大眾反而會將焦點放在他們的暴力行為上面
二來是只宣揚自己喪失了多少好處而不說明這會對他們造成什麼重大的影響,光是這一點就不值得讓人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