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有關地方政府機關首長及單位主管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甲直轄市之副市長職務比照簡任第 14 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B)乙縣政府之秘書長,由縣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之,並報請內政部備查
(C)丙直轄市政府工務局長之職務,比照簡任第 12 職等,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D)丁縣政府之秘書長,性質上為事務官,職務列簡任第 13 職等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08), B(254), C(67), D(115), E(0) #2332929

詳解 (共 5 筆)

#4674334
(A)§55I(B)§56II,無須備查...
(共 1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4401528

縣市政府秘書長 = 11~12職等。(我查到彰化縣)

直轄市政府秘書長 = 13~14職等。(我查到高雄市)


若有錯誤請指教。

11
0
#4077791
直轄市政府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
(共 30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5616401

 

直轄市

縣市

鄉鎮市

市(副)長

市長1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1屆

置副市長2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

人口在250萬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1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14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縣(市)長1人,對外代表該縣(市),綜理縣(市)政,並指導監督所轄鄉鎮市自治

縣(市)長由縣(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1屆

副縣(市)長一人,襄助縣(市)長處理縣(市)政,職務比照簡任第13職等

人口在125萬人以上之縣(市),得增置副縣(市)長一人,均由縣(市)長任命,並報請內政部備查

鄉(鎮、市)長1人,對外代表該鄉(鎮、市),綜理鄉(鎮、市)政,由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1屆

人口在30萬人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1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或以簡任第10職等任用

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單位主管

秘書長1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

其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13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置秘書長一人,由縣(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

其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其總數1/2得列政務職,職務比照簡任第12職等,其餘均由縣(市)長依法任免之

鄉(鎮、市)公所除主計、人事、政風之主管,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一級單位主管均由鄉(鎮、市)長依法任免之

離職

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13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副縣(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12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縣(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以機要人員任用之副市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就職

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10
0
#4027763
(A) 第 55 條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
(共 57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