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建築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契稅如何課徵?
(A)免徵
(B)減半徵收2 年
(C)減徵40%
(D)減徵50%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4), B(67), C(517), D(9), E(0) #711016

詳解 (共 2 筆)

#1219203

都市更新條例

第46條

更新地區內之土地及建築物,依下列規定減免稅捐︰
一、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其仍可繼續使用者,減半徵收。但未依計畫

        進度完成更新且可歸責於土地所有權人之情形者,依法課徵之。
二、更新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
、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百分之四十。
四、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五、實施權利變換應分配之土地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而改領現金者,免徵土地增值

        稅。
六、實施權利變換,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14
0
#1185308
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