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現行『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之規定,部分證書之期 限為:
(A) 客船安全證書為 一年;貨船安全 證書為二年;貨 船安全構造證書 為五年
(B) 貨船安全無線電 報證書為二年; 貨船安全設備證 書為二年;客船 安全證書為一年
(C) 核子貨船安全證 書為二年;核子 客船安全證書為 一年
(D) 貨船安全無線電 話證書為一年; 貨船安全構造證 書為一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 B(1), C(0), D(0), E(0) #275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