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貨物之價值,於託運時為不實之聲明,使聲明價值與實在
價值不同者,其共同海損應如何計算 :
(A) 補償額以金額低
者為準,分擔額
價值以金額高者
為準
(B) 補償額以金額高
者為準,分擔額
價值以金額高者
為準
(C) 補償額以金額低
者為準,分擔額
價值以金額低者
為準
(D) 補償額以金額高
者為準,分擔額
價值以金額低者
為準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 B(0), C(0), D(2), E(0) #2728569
統計: A(4), B(0), C(0), D(2), E(0) #272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