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尚未達公司章程登記之資本總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程序得經:
(A)董事會 2/3 以上出席,1/2 以上同意通過,一定須再經股東會 2/3 以上出席,1/2 以上通過後
(B)董事會 2/3 以上出席,1/2 以上同意通過,一定須再經股東會 1/2 以上出席,1/2 以上通過後
(C)董事會 1/2 以上出席,2/3 以上同意通過
(D)董事會 2/3 以上出席,1/2 以上同意通過後即可辦理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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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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