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地方自治事項及財政自主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地方自治團體施政所需之經費負擔,涉及財政自主權之事項,並無法律 保留原則之適用
(B)憲法規定各地方自治團體有辦理衛生、慈善公益事項等照顧其行政區域 內居民生活之義務,可因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而獲得部分免除
(C)全民健康保險法,係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故執行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之行政經費,應由中央負擔
(D)於國家整體施政需要,中央皆不可依據法令使地方分擔社會保險費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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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0), B(1802), C(2197), D(122), E(0) #3226012
統計: A(150), B(1802), C(2197), D(122), E(0) #3226012
詳解 (共 8 筆)
#6099829
釋字第550號理由書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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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方自治團體受憲法制度保障,其施政所需之經費負擔乃涉及財政自主權之事項,固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D)但於不侵害其自主權核心領域之限度內,基於國家整體施政之需要,對地方負有協力義務之全民健康保險事項,中央依據法律使地方分擔保險費之補助,尚非憲法所不許。
(B)各地方自治團體尚有辦理衛生、慈善公益事項等照顧其行政區域內居民生活之責任,此等義務雖不因全民健康保險之實施而免除,但其中部分亦得經由全民健康保險獲得實現。
(C)有關執行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行政經費,固應由中央負擔,本案爭執之同法第二十七條責由地方自治團體補助之保險費,非指實施全民健康保險法之執行費用,而係指保險對象獲取保障之對價,除由雇主負擔及中央補助部分保險費外,地方政府予以補助,符合憲法首開規定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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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6171
(B) 憲法規定各地方自治團體有辦理衛生、慈善公益事項等照顧其行政區域內居民生活之義務,可因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而獲得部分免除⮕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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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3454
釋字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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